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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年度工作安排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自然资规〔2025〕4号)等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提升地质勘查工作质量,维护地质勘查行业秩序,促进地质勘查行业高质量发展,2025年8月至10月,我厅组织省级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对71个受检单位(项目)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如对该检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的形式向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地勘处进行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勤利 0351-6167104 13327464055
李 珍 19335100160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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