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或自然人发现关于自己的信用信息公示内容存在错误、遗漏、超期公示等情况的,可依法依规向我厅提出异议申请。法人或自然人将信息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联系方式等,发送邮件至sgtzytlyc@163.com。我厅收到后,核实信息内容,在厅网站和信用山西网站维持、修改或者撤下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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