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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平陆区块石油天然气勘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时间: 2026-03-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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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平陆区块石油天然气勘查

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ZRZYBKYQCR20260005-01号)

为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自然资源部组织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实施2026年山西平陆区块石油天然气勘查探矿权挂牌出让。

一、探矿权基本信息

(一)出让区块名称:

山西平陆区块石油天然气勘查;

(二)勘查矿种:石油天然气

(三)首次出让期限:5年,从探矿权有效期开始之日起算。

(四)出让区块面积、拐点坐标、挂牌起始价等基本情况见附件1。

二、出让组织基本信息

(一)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64

(二)协办人: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址:山西省太原市望景路3

电话:0351-6168395

(三)交易平台:山西省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中心

址:山西省太原市望景路3

址:https://zrzyt.shanxi.gov.cn/sxjy/(山西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

话:0351-7731652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的内外资公司。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出让公告、提交报名文件和资格审查

(一)出让公告时间

2026年3252026年423

(二)提交报名文件

1.报名时间

2026年42上午8:00时至2026年423下午18:00时止。

2.报名方式

1)意向竞买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交易系统登录入口-土地矿产模块,进入山西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zrzyt.shanxi.gov.cn/sxjy/),点击快捷入口中“CA办理”模块,办理CA数字证书。(已持有CA数字证书的意向竞买人请忽略此步)。

2)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山西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矿业权”模块下,对有意向的探矿权出让项目进行报名。

意向竞买人可在山西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矿业权”模块下对应项目的公告附件中,下载、查阅《山西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依其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获取挂牌文件、提交申请报名材料和网上交易。

3.报名材料

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竞买声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3)

4)意向竞买人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出具日期距离本次报名起始日期1年以内,加盖意向竞买人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5)本公告第三项“竞买人资格条件”中第(三)、()、()条相关网站及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4.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意向竞买人按以下时间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大写)(¥5,000,000.00

当竞价超过1亿元时,追加保证金2000万元,追加时限1个工作日;当竞价超过5亿元时,追加保证金5000万元,追加时限2个工作日,至此后续不再追加。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42318:00止

1)通过单位账户以银行线上转账的方式交纳保证金,意向竞买人根据交易系统列出的银行自行选择保证金交纳银行,保证金交纳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意向竞买人名称一致。

2)未取得竞买资格的意向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资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山西省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中心线上办理保证金退还。保证金利息按保证金存续期间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在银行结息后退还。

3)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山西省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中心线上办理保证金退还。保证金利息按保证金存续期间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在银行结息后退还。

4)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且公示无异议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按《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足额缴纳本次挂牌成交价后,由山西省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中心及时线上办理保证金退还。保证金利息按保证金存续期间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在银行结息后退还。

5.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山西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zrzyt.shanxi.gov.cn/sxjy/),按要求上传清晰的申请报名材料(PDF格式,均需加盖意向竞买人公章)。

(三)资格审查

竞买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4249:00时至2026年42418:00时止。

经审查符合竞买人资质条件要求并按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通过山西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线上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意向竞买人应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的通知信息,意向竞买人取得交易资格后,成为竞买人。对不符合资质的,交易平台提示并说明原因。

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五、出让方式、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出让方式

网上挂牌。

(二)挂牌时间地点

1.挂牌报价时间:2026年4278:00时至2026年513上午10:00时止。

限时竞价时间:2026年513上午10:00时开始。

2.竞买人获取竞买资格后,凭CA数字证书登陆山西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zrzyt.shanxi.gov.cn/sxjy/),按相关规定参加网上报价、竞价、相关确认等交易活动。

(三)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1.本次探矿权出让为无底价挂牌,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

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四)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网上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于2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交易平台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资源部网站、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站、山西省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中心交易大厅公示10个工作日。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详见本公告第十项)。

六、出让合同签订

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自然资源部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成为竞得人

七、出让收益缴纳

《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探矿权竞得人按《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相关要求,一次性缴纳本次挂牌竞争确定的成交价;开采时每年按照上年度销售收入的0.8%缴纳逐年征收的采矿阶段出让收益(逐年征收的采矿阶段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0.8%))。

八、探矿权登记办理

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后,竞得人到自然资源部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探矿权登记。

九、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区块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建议意向竞买人/竞买人自行踏勘,充分了解出让范围内的高铁、村庄、道路、水体、地下管线、地表附着物等对勘查开采的影响,并做好相关风险评估。

(三)探矿权的期限为五年。探矿权期限届满,可以续期,续期最多不超过三次,每次期限为五年;续期时应当按照规定核减勘查区域面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竞得人应当及时开展勘查工作,无正当理由未开展或未实质性开展勘查工作的,探矿权期限届满不予续期。

竞得人缩小勘查范围的,应向自然资源部申请探矿权变更登记,出让探矿权的范围以变更登记后的勘查范围为准;竞得人发现可供开采油气资源的,按规定开展油气探采合一工作,并按要求缴纳出让收益。竞得人应对勘查区域内的矿产资源按要求综合勘查、综合评价。

竞得人在探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推进绿色勘查,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有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

(四)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河道、文物、水利设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林地、草地、湿地等相关规定,做好避让及保护措施,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

勘查工作中应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全面实施绿色勘查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22号)等工作要求。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临时使用土地的,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期满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到原地类或者复垦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勘查开采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草原,按规定办理使用耕地、林地、草原手续。采用对林地和森林破坏小的探矿方式,合理和集约节约利用林地,尽可能减少对林木的采伐。大中型矿山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小型矿山可以使用Ⅲ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后续采矿如涉及使用林地,应符合上述规定,依法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涉及基本草原的,将来办理探矿权转采矿权的,必须符合基本草原的管控要求才能办理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手续。若存在与已设矿业权范围重叠,需按要求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或出具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益承诺。如发现文物古迹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向当地主管部门上报,配合处理相关事项。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六)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十、对交易矿业权提出异议的方式

如对出让的探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联系电话: 电话:0351-6168395。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站、山西省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中心交易大厅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二)意向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三)本次挂牌只接受竞买人在网上竞买通道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四)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负责解释和通知。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51-6162388、0351-7731652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0351-6165598

十四、附件

1.出让区块基本情况表(格式)

2.申请人一般情况表(格式)

3.竞买声明(格式)

             

                   山西省自然资源

                     2026年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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