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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737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 2023-08-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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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省委: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保护耕地红线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的建议非常好,对自然资源部门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针对您提的意见建议,我们进行了深入研究,具体情况如下。

一、坚持突出规划引领,优化用地空间布局

(一)划定全省“三区三线”,筑牢底线、安全发展。2022年我厅按照国家划定“三区三线”相关部署,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优先划好划足、生态保护红线应划尽划的前提下,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形成空间硬约束。同年9月,我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在全国范围内率先通过国家质检并正式启用,作为报批建设用地的依据,有力的保护了我省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二)完成各级国土空间规划,源头引领、有序发展。全力推进全省各级总体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现阶段省级规划及太原市规划已由省人民政府呈报国务院审批;各级规划对全省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进行了逐层细化落实,对农业空间做出了详细的部署安排,对耕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提出了可行的对策和举措。待各级规划批复后,我们将进一步抓好监督落实,以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为基础,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有序实施耕地整理开发和战略储备。

(三)推进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刚性管控、高效发展。统筹安排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工作,要求各地要根据城乡建设的实际需要,加紧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内增量开发地区详细规划编制,严格控制增量空间的开发,确需占用耕地的,应按照“以补定占”原则同步编制补充耕地规划方案,明确补充耕地位置和规模。

二、挖掘土地资源潜力,实施保护提升行动

    按年度高质量开展全省“批而未用”土地清理专项行动。一是经省、市、县三级共同努力,我省自“增存挂钩”机制建立以来,5年均超额完成“批而未用”土地年度消化处置任务,产生大量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二是强化节约集约利用专项考核并全面公开结果,以考核“风向标”倒逼市县大力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围绕解决农村地区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缓解城镇建设用地供需紧张,优化农村地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目前实施了国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1个,省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49个,将进一步保障试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合理用地需求,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腾挪空间用于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三、强化政府目标考核,夯实耕地保护责任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筑牢耕地保护“思维底线”,切实把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要求落实到具体实践中。

(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一是向各地市分解下达耕地保护目标任务,逐级签订责任状,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在2023年省委农村工作会议上,与全省11个市市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签订了《2023年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状》,进一步压实市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责任,考核结果实行党政同责、一票否决、终身追责。二是全面推行“田长制”,设立省、市、县、乡、村五级田长,层层压实各级耕地保护责任,细化耕地保护任务,完善耕地保护措施。

(二)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要求。一是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管制,明确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落实“四个严禁”。二是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与补划。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确需占用的,应符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要求,并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

(三)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一是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做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报备入库,拓展耕地来源渠道。统筹落实补充耕地任务,每年向各市分解下达补充耕地任务,将其纳入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内容。二是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坚决贯彻落实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要求,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将耕地“进出平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和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内容中。

四、完善征地约束机制,查处乱用滥占行为

市、县人民政府应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按程序报批用地,依法实施征收。为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入排查整治各类违法违规用地问题,以“零容忍”态度遏制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一是制定实施方案。2023年5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耕地保护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的省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重点,细化了各部门职责和工作要求。同时,要求各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工作实施方案,并于报省耕地保护整治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目前,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全面推动整治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进一步构建“党政同责、部门协同、源头严控”的工作格局,相继出台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涉水领域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关于坚决遏制非法违法采矿涉电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及《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办法》。三是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综合运用遥感卫星、大数据、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提升日常监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推进全省自然资源视频监控平台建设,制定印发《关于推进全省自然资源实时监控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在全省推广重点区域实时视频监控,将耕地集中连片区等重点区域纳入实时监控范围,努力实现对违法用地行为的实时发现、实时推送、实时处置。四是重大案件提级办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基层查处阻力大的重点案件,由上一级组织直接办理或省市联合办理,实行专人专班专案模式,加大打击力度。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省政府耕地保护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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