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地热能
分级分类利用指南(试行)》的通知
省林草局,省地勘局,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土地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动我省地热能开发利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等八部委《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国能发新能规〔2021〕43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动地热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晋政办发〔2022〕68号),结合我省实际,我厅会同有关厅局编制了《山西省地热能分级分类利用指南(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西省地热能分级分类利用指南(试行)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8月24日
(主动公开)
抄送:省发改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住建厅、能源局、统计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