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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1月6日)
山西省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山西省统计局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各级有关部门和单位通力协作,历时近三年,近万人参与调查工作,汇集调查图斑900多万个,全面查清了全省国土利用状况,形成了全省2019年12月31日的时点数据。现将全省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86.95万公顷(5804.25万亩)。其中,水田0.50万公顷(7.53万亩),占0.13%;水浇地104.78万公顷(1571.73万亩),占27.08%;旱地281.67万公顷(4225.00万亩),占72.79%。忻州、临汾、吕梁、朔州、运城等5个市耕地面积较大,占全省耕地的61%。
位于一年一熟制地区的耕地273.00万公顷(4095.04万亩),占全省耕地的70.55%;位于一年两熟制地区的耕地113.95万公顷(1709.22万亩),占29.45%。
位于年降水量600mm以上地区的耕地3.77万公顷(56.50万亩),占全省耕地的0.97%;位于年降水量400-600mm(含400mm)地区的耕地257.04万公顷(3855.55万亩),占66.43%;位于年降水量400mm以下地区的耕地126.15万公顷(1892.20万亩),占32.60%。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79.73万公顷(2695.92万亩),占全省耕地的46.45%;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41.60万公顷(624.04万亩),占10.75%;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83.70万公顷(1255.47万亩),占21.63%;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7.72万公顷(565.80万亩),占9.75%;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44.20万公顷(663.03万亩),占11.42%。
全省的坡耕地112.44万公顷(1686.66万亩),占全省耕地的29.06%;梯田耕地94.78万公顷(1421.68万亩),占全省耕地的24.49%。
二、园地64.09万公顷(961.38万亩)。其中,果园55.38万公顷(830.63万亩),占86.40%;茶园0.002万公顷(0.02万亩),占0.002%;其他园地8.71万公顷(130.72万亩),占13.60%。园地主要分布在运城、吕梁、临汾等3个市,占全省园地的75%,其中临猗县园地面积最大,占全省园地15%。
三、林地609.57万公顷(9143.50万亩)。其中,乔木林地303.24万公顷(4548.57万亩),占49.75%;竹林地0.03万公顷(0.43万亩),占0.005%;灌木林地173.46万公顷(2601.86万亩),占28.46%;其他林地132.84万公顷(1992.64万亩),占21.79%。吕梁、临汾、忻州、晋中等4个市林地面积较大,占全省林地的55%。
四、草地310.51万公顷(4657.66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0.67万公顷(10.01万亩),占0.21%;人工牧草地0.48万公顷(7.21万亩),占0.15%;其他草地309.36万公顷(4640.45万亩),占99.63%。草地主要分布在忻州、大同、吕梁、晋中、临汾等5个市,占全省草地的73%。
五、湿地5.44万公顷(81.64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全省涉及5个二级地类。其中,森林沼泽0.005万公顷(0.07万亩),占0.09%;灌丛沼泽0.09万公顷(1.34万亩),占1.65%;沼泽草地0.04万公顷(0.53万亩),占0.65%;内陆滩涂5.24万公顷(78.55万亩),占96.22%;沼泽地0.08万公顷(1.14万亩),占1.40%。湿地主要分布在忻州、运城等2个市,占全省湿地的46%。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1.76万公顷(1526.35万亩)。其中,城市用地10.82万公顷(162.23万亩),占10.63%;建制镇用地10.69万公顷(160.42万亩),占10.51%;村庄用地65.32万公顷(979.78万亩),占64.19%;采矿用地13.26万公顷(198.84万亩),占13.03%;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67万公顷(25.07万亩),占1.64%。
七、交通运输用地26.98万公顷(404.74万亩)。其中,铁路用地2.58万公顷(38.67万亩),占9.55%;轨道交通用地0.0002万公顷(0.004万亩),占0.001%;公路用地12.80万公顷(191.95万亩),占47.43%;农村道路11.39万公顷(170.88万亩),占42.22%;机场用地0.19万公顷(2.89万亩),占0.71%;港口码头用地0.001万公顷(0.01万亩),占0.003%;管道运输用地0.02万公顷(0.33万亩),占0.08%。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7.31万公顷(259.62万亩)。其中,河流水面9.76万公顷(146.40万亩),占56.39%;湖泊水面0.36万公顷(5.43万亩),占2.09%;水库水面3.56万公顷(53.41万亩),占20.57%;坑塘水面1.07万公顷(16.01万亩),占6.17%;沟渠1.93万公顷(28.91万亩),占11.13%;水工建筑用地0.63万公顷(9.46万亩),占3.65%。运城、吕梁、忻州等3个市水域面积较大,占全省水域的42%。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我省作为全国重要能源基地,是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查清了我省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我省在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当前,全省上下正处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级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市县耕地保护责任,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坚决遏制全省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确保完成全省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依据“三调”数据成果,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全省国土空间。要统筹生态建设,加强黄河流域山西段和省内汾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河、潇河、御河的生态保护。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加强村庄内部空心村、闲置用地的开发整理利用,按照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积极推进我省资源型经济转型改革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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