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职称申报   国土调查   山西  
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2017年耕地保护责任书 市长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第一责任人
时间:2017-09-13 16:21   来源:本站原创
【 字体: 【 打印 】 【 关闭 】 分享到
省政府日前与各市政府签订了2017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之前,省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分解下达2017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全省11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市长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第一责任人,同时强调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减少、耕地保护率要达100%。

   《通知》指出,各市政府要对省政府确定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负责,市长为第一责任人。要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分解到县(市、区),并层层签订责任书,切实将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到县、乡、村、户,确保省政府确定的2017年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耕地保护率达到100%以上。

   《通知》强调,各市政府要在2017年上半年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对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同时,要严格执行用地标准,引导各类建设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严格控制占用9等以上较高等级耕地。

   根据《通知》精神,今年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中,明确了各市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保护率和要完成的采煤沉陷区重点土地复垦区项目数等四项指标,并严格责任考核。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2017年耕地保护责任书 市长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第一责任人
主办单位: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版权所有 中文域名: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政务 地址:太原市望景路3号 邮编:030024 网站标识码1400000032 晋ICP备12000773号 晋公网安备 14010902000495号 如果你希望完整使用本站功能,请使用IE8.0以上版本的浏览器,我们不再支持IE7.0及以下版本的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