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27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周的通知
各市国土资源局,各示范区土地局,各有关学会、协会:
今年6月25日是第27个全国土地日。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27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7〕888号)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做好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
二、 活动时间
从6月21日至6月27日。
三、 活动要求
(一) 组织好宣传活动
围绕今年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主题,省厅将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各承办单位要按照省厅的要求,做好具体策划和筹备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各级单位要按照中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为主要内容,围绕活动周主题展开宣传,注重宣传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意义,各地做法与成效等,充分调动国土资源工作者及社会各界的积极性,认真策划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向公众宣传土地资源国情国策、法律法规,普及土地资源开发保护新理念、新方法和新技术,引导全社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不断提高珍惜土地、保护耕地的意识。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部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切实注重实效,活动场面尽可能简朴,活动内容尽可能充实,切实提高宣传活动的社会效益。
(二) 加强组织协调和媒体宣传
各有关单位要联合高校、中小学校、青年志愿者等,组成“专家讲师团”,开展“土地知识进校园”等活动,以通俗易懂、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微博、微视频、微电影等多种宣传方式,提高社会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三)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各单位要制订相应的安全保卫预案,加强安全保卫措施,严防在活动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及群体性事件。
四、 加强信息反馈和总结
宣传周活动结束后,请各市国土主管部门及厅直属有关单位及时统计本地区或单位活动情况,于6月30日前将活动情况总结、统计表(附件)、典型活动视频、照片(5-8张)及文字说明(含电子版)一式一份反馈给省厅科外处。
联系人: 李建全 电话:0351-6167084
电子邮箱: gttljq@163.com
通讯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3号
附件:第27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周主要活动统计表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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