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和临汾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拓展转型项目用地空间,缓解土地供需矛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我市努力清理和盘活存量土地,积极消化“批而未供”土地。
市长、分管副市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并多次组织召开自然资源、行政审批、财政、项目推进中心、商务、乡办、住建、园林、水务、交通等部门参加的“批而未供”协调推进会,要求各部门履职尽责、密切协作配合,摸清底数,逐地块查清批而未供土地的批准时间、面积、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征收及未供原因等情况,建立工作台账,逐地块上图,按照“应征则征、不能征则退,应供则供、不能供则调,应建则建、不能建则收”的工作思路分类处置,推进“批而未供”土地清理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截至目前,我市本年度供应2009-2019年“批而未供”土地199.63亩,完成临汾市给我市下达的年度任务的7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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