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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 2019-03-05   来源: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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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自然资函〔2019〕190号

  本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经费支出与收费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8年,省自然资源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开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高效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服务全省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务公开列入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增强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一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制,成立了由厅长任组长,分管副厅长任副组长,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坚持按照“谁产生、谁公开”为原则,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细化责任主体,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重点内容、责任分工、工作步骤和目标要求进行了明确部署,切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的机制保障。三是将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了厅网站月检查制度,每月月底对网站所有栏目更新情况进行检查,对各市局网站进行不定期抽查,及时通报结果并督促做好网站维护更新工作,推进了全省自然资源政务信息公开水平持续提升。

  (二)完善公开制度,促进规范管理。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自然资源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际,我厅先后印发了《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政务公开基本目录(2018)的通知》(晋国土资办发〔2018〕121号)、《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国土资办发〔2018〕106号)等相关文件,明确了公开责任主体、公开内容和时限,通过严格要求先审后发,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检查监督机制。

  (三)强化工作措施,保证工作有序开展。一是持续加大公开力度,积极推动网站集约化建设,充分发挥厅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在厅网站上公开7大类90项行政许可事项内容,加大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力度,将所有案卷审批过程、结果全部在网上公开,供群众查询、监督,切实为办事群众提供了便利。二是不断加强公共服务,针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自然资源征地信息及交易热点问题,依据自然资源管理实际工作的需要,充分发挥信息化平台作用,整合数据资源,运用信息公开查询系统、网上交易系统,以及政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进一步拓展了信息公开渠道,使政务信息及时、有效传递给社会公众,大力营造了阳光高效的自然资源政务环境。

  (四)组织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水平。推行政务信息公开,是自然资源管理的客观要求。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始终注重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和宣传,先后30余次组织相关人员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和制度,积极宣传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全员培训,政府信息“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已成为基本认识,运用电子政务系统实施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得到不断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82条。其中,在厅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139条,新增各类审批动态信息849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357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37条。机构概况信息(领导成员、内设机构、职权目录、直属事业单位)更新7条,政策法规信息发布2条,解读回应信息3条,政务动态信息发布534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发布信息826条,媒体链接转载信息560条,转载中国政府网信息642条,转载山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608条,转载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信息501条。

  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财政预决算公开

  利用厅网站先后将《山西省国土资源厅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关于公布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等财政预决算信息进行了公开,做到了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公开信息重点突出,通过财务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显著提升。

  (二)推进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1.围绕开发区改革创新和转型项目建设年,足额保障了全省用地计划,全省批准建设用地17.88万亩,供地17.6万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28个贫困县指标交易共获得收益47.47亿元,完善批而未供土地手续10.9万亩,处置闲置土地8.7万亩,有力保障了“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建设用地需求。年初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编制当年土地供应计划,并于4月底前在各自网站或者当地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在国土资源部主办的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开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山西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正常运行,项目用地审批结果依法公开。

  2.严格落实煤炭去产能要求,2018年注销煤矿采矿证26个,退出产能2330万吨/年。积极发展煤炭先进产能,7座煤矿完成采矿登记,释放先进产能2604万吨/年。坚决落实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要求,提请省政府出台了重点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处置政策措施,共处置自然保护区和泉域重点保护区内矿业权310宗,其中,注销205宗、变更登记105宗,退出矿业权面积1138平方千米,彻底解决了我省矿业权和重点保护区重叠问题。狠抓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相关信息通过主流媒体、厅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山西国土资源》杂志等途径及时进行了公开。

  (三)增强政策解读

  充分运用多样化全媒体宣传平台,通过新闻发布、重点策划、深度挖掘等手段,全面提升了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全年共组织新闻发布5次、媒体见面会8次,接待媒体记者380余人次,组织专题采访40余次,在主流媒体刊(播)发原创政策解读稿件109篇。涉及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国土“三调”、“三块地”改革、煤层气审批制度改革等一大批重点稿件,刊(播)发后产生积极反响,自然资源产业政策更加普及,自然资源主旋律更加突出,正能量更加强劲。

  (四)强化舆情监测及回应

  按照我厅印发的《宣传工作管理办法》,严格规范了舆情处置流程、审批权限、承(转)办单位职责、发布信息方式及时限等规定。同时,通过与专业舆情服务公司加强合作,运用大数据平台方便、快捷、全天候监测自然资源舆情信息。全年共编发舆情专报95期、快报45期,专送自然资源部每日舆情232期,其中,18期舆情快报厅领导做出重要批示,有效推动了相关问题解决。由于去年未发现需要回应的重大负面舆情或突发事件,我厅没有进行回应工作。

  (五)创新公开途径

  充分利用《山西国土资源》杂志、厅网站、一楼新闻大屏、微信微博等自办媒体平台,及时反映厅领导工作动态和重点工作成效。一是编印《华北国土资源》、《山西国土资源》各6期,刊稿量达240余万字,图片1200余幅,并实现了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赠阅全覆盖。二是在厅门户网站要闻栏目中转载报道中国政府网、山西省政府政府门户网站和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的实时重要新闻,全年播发各类新闻报道1750余篇。三是在办公楼大厅新闻屏精编推发发要闻播报180余篇,刊载视频30余条,通过“山西国土”微信、微博平台全年公开信息494条。

  (六)推进公众参与

  我厅高度重视公众参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公众参与方式。通过完善体制机制,不断增进民智,汇集民意,激发公众参与自然资源管理的热情。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要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均做到了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吹风等方式进行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度。同时,规范法律法规规定的听证程序,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认可度。积极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主动探索运用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做好对自然资源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评估和监督。对公开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按规定及时公开,使公众参与要求落到了实处。

  (七)严格考核监督

  2018年3月初,我厅下达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任务指标,全面涵盖了省政府工作报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目标责任考核、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重点政策和49号文件重点工作任务,并对重大改革事项、国土资源保障全省经济发展、国土资源管理重点业务指标进行了责任分解。同时,为落实省政府政办发〔2017〕50号文件精神,针对我厅已细化分解和赋分考核的实际,把政务公开做为一项共性指标,列入2018年厅目标责任考核中,全省自然资源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已实现常态化、制度化。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厅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68件(全部为信函申请),按时办结168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集中在群众申请对征收土地、不动产登记、采矿权许可等相关材料的信息公开。其中: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并已公开4件、同意公开答复17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68件、不同意公开答复1件(涉及商业秘密,依据《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不予公开)、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7件、申请信息不存在69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2件,办结率为100%。办理过程中,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8年,我厅在行政审批大厅设有咨询服务窗口,在厅网站上设有在线咨询栏目,根据“统一受理,分别办理,归口答复”的工作原则,共接待公众咨询1900余人次,做到了即问即答。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厅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4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3件、被依法纠错1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1件,后因公开信息满足需求,原告撤销诉讼请求;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举报或投诉。以上复议诉讼案件主要涉及申请公开有关征地类信息。

  七、当前面临的突出困难问题及工作建议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和《办法》的要求及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如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彻底,互动交流渠道还不够完善,答复质量还有待提升,内设机构间统筹协调机制还不够顺畅,责任考核和日常监管仍需进一步加强等。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采取有力措施,紧紧围绕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开平台建设等政重点工作,大力推进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开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建设、“放管服效”改革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研究制定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内容及时全面公开。二是继续加强理论学习和宣传,加大专项经费落实力度,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加大经验交流与业务培训,提升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能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三是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惩奖体系,加大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检查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考核和日常监管,对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职被通报批评的和没有按照要求完成任务的部门及相关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四是完善内部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合理设置工作程序,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提高政务公开规范性、合法性和一致性。五是将厅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将新闻发布会作为发布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积极探索政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应用,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使信息及时、有效传递给有需求的广大群众。

  附件:山西省自然资源厅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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