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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8/2020-00572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行政审批处 成文日期:
标  题: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行政审批服务指南(2020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晋自然资发〔2020〕43号 发布日期: 2020-12-25 17:41:49
主 题 词: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行政审批服务指南(2020版)》的通知
时间: 2020-12-25   来源: 行政审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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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土地管理局: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推进审批事项一网通办,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我厅重新修订了《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行政审批服务指南(2020版)》(以下简称“2020版”)。2020版已经2020年第10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以下要求认真执行:

一、压减申请要件,优化审批流程

以行政审批事项“四级四同”为原则,本次指南修订以“减要件、便民生、提效率”为目标,共压减建设项目用地范围标准地形图、采矿权范围核查表等81项申报材料。对照“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全面清理涉及各类审批事项的证照和循环证明23项。审查会签工作要严格按照新指南要件要求执行,不得随意增加指南规定之外的任何要件,做到全省统一审批事项、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从深度和广度上确实达到利民便民的目的。

二、严格执行限时办结,提高审批效率

按照2020版规定的办理时限,各审查、会签承办人接件后要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度,严守审批不超时、审批环节不红灯的规定,切实促进审批效率提质增速。

三、规范审查会签意见,依法合规审批

各审查、会签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化审批流程的要求提出审查意见。严格规范标准意见固定模板,做到意见明确,结论合理。会签意见明确为同意、不同意、补正三种情形,其中不同意和补正的,应详细说明理由和要求,促进依法合规审批。

附件: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行政审批服务指南(2020版).pdf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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