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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自然资函〔2024〕378号 |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公布2023年度各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专项考核结果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
根据《山西省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办法》(晋政办发〔2013〕98号)及省政府2021年第112次常务会议要求,各市2023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专项考核工作已经完成,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
各地要全面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大力盘活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加强建设用地监测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附件:山西省2023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专项考
核排名表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5月23日
(主动公开)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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