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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国土资源局二〇一七年土地供应计划
时间: 2017-05-23   来源: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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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充分发挥土地的宏观调控作用,使土地供应高效有序进行,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为指导,以切实加大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改造土地供应为重点,合理调控各类型项目用地,深入体现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的科学决策,促进实现住有所居的重大民生工程为目标,保障我市经济繁荣健康发展。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7年度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00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7年度本市国有建设用地总量中,商服用地5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30公顷,住宅用地150公顷(其中:廉租房用地、经济适用房及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105公顷,其他用地4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2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45公顷,特殊用地5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迎泽区拟供应土地面积50公顷;杏花岭区拟供应土地面积50公顷;尖草坪区拟供应土地面积55公顷;万柏林区拟供应土地面积80公顷;小店区拟供应土地面积85公顷;晋源区拟供应土地面积80公顷。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坚持工业入园政策导向,严格控制工业用地在城区内的供应规模,通过企业搬迁改造等方式,继续引导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园区落户,特别为综改试验区工业项目布局提供用地支持。

结合城市整体向南发展的趋势,积极推进本市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充分发挥城市南部地势平坦便于开发利用的地理优势,优先发展现代商业、住宅项目,打造现代化精品建筑群,并为该区域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供有力的用地保障。

针对建成区特别是老城区内基础设施老化问题,城市基础设施用地重点投放在该片区,用于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与建设。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应。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去库存大背景下,适当调整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所占住宅用地比例,同时确保计划指标较去年持平。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鼓励提高单位面积投资强度,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四)严格土地供应方式

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地内改扩建)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网上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对于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要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土地合理配置。

此外,为促进工业企业稳定发展,扶持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对于符合条件的工业项目用地,采取先租后让及弹性出让的供应方式,切实降低企业生产负担。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市国土、发改、规划、房产、建委、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三)把握政策方向,及时制定相关法规政策,确保中央、省、市政策规定及时得到落实。对标先进城市土地管理经验,研究制定适合本市实际的制度措施,确保计划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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