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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土地管理政策、山西省科技创新城建设领导组办公室(2016)第3期《2016年第三次主任(扩大)会议纪要》精神和《城市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决定收回山西省公安厅位于晋中开发区使西路北侧西荣段的14891.44平方米(合22.34亩)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本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单位或个人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署名形式向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分局反馈。
特此公示
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分局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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