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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沁水煤田沁水县胡底井田勘探探矿权挂牌转让公告
晋国土资交建矿转公告[2018]01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45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业权有形市场出让转让信息公示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9 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山西省煤炭资源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办法》(晋发[2015]53号)等有关规定,受沁水县胡底煤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山西省国土资源交易和建设用地事务中心组织实施山西省沁水煤田沁水县胡底井田勘探探矿权公开挂牌转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转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一)探矿权名称:山西省沁水煤田沁水县胡底井田勘探(六次保留)
(二)探矿权人:沁水县胡底煤业投资有限公司
(三)勘查许可证号:T14120081101024428
(四)有效期:2016年10月27日—2018年10 月27日
(五)发证机关:山西省国土资源厅
(六)地理位置: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七)拟转让勘查范围:煤3#—15#
(八)勘查面积20.07平方公里,
山西省沁水煤田沁水县胡底井田勘探探矿权范围拐点坐标
山西省沁水煤田沁水县胡底井田勘探(六次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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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点 |
80坐标经纬度 |
80坐标三度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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纬度B(DMS)) |
经度L(DMS) |
纵坐标X(m) |
横坐标Y(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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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5°43′00.647467″ |
112°35′48.382594″ |
3955034.636 |
38373025.005 |
|
2 |
35°43′21.648091″ |
112°36′13.382937″ |
3955672.983 |
38373662.653 |
|
3 |
35°44′34.649113″ |
112°34′48.380134″ |
3957953.803 |
38371558.654 |
|
4 |
35°43′55.647906″ |
112°34′02.379468″ |
3956768.454 |
38370385.143 |
|
5 |
35°43′38.594401″ |
112°34′22.538029″ |
3956235.417 |
38370884.129 |
|
6 |
35°43′32.328067″ |
112°34′14.602748″ |
3956045.170 |
38370681.870 |
|
7 |
35°43′17.051506″ |
112°34′32.744977″ |
3955567.660 |
38371131.030 |
|
8 |
35°43′23.290429″ |
112°34′40.625327″ |
3955757.093 |
38371331.896 |
|
9 |
35°43′00.647141″ |
112°35′07.381615″ |
3955049.424 |
38371994.358 |
|
10 |
35°43′00.646111″ |
112°32′42.378182″ |
3955102.688 |
38368349.372 |
|
11 |
35°45′15.649083″ |
112°32′42.376696″ |
3959263.991 |
38368411.062 |
|
12 |
35°45′15.650843″ |
112°36′42.382383″ |
3959176.605 |
38374441.301 |
|
13 |
35°43′00.647830″ |
112°36′42.383874″ |
3955015.339 |
38374382.441 |
|
14 |
35°43′00.647467″ |
112°35′48.382594″ |
3955034.636 |
38373025.005 |
二、竞买报名
(一)凡符合探矿权申请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二)报名时提交的文件和要求
1、竞买申请书。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
5、授权委托他人竞买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须经公证处公证。
6、报名资料须一次提交齐全。
(三)竞买申请人持报名回执和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竞买保证金缴纳单位必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领取竞买编号,获得竞买资格。
三、竞买保证金
(一)竞买申请人根据转让文件中约定的银行账户和金额,一次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二)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7日16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三)竞得人在结果公示无异议,并缴纳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办理退还竞买保证金手续。未竞得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转让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办理退还手续。
(四)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探矿权转让合同》和缴纳交易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五)竞买保证金一律不计利息。
四、竞得人的确定
本次探矿权公开挂牌转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确定为竞得人。
五、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转让人和竞买人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并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有意参加本次项目竞买的申请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三)本次公开转让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和口头报名。
(四)竞得人自行与沁水县胡底煤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有关协议。
(五)转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本探矿权的相关内容均由转让方提供,交易机构均不承担相关责任。竞买人要认真考察与踏勘,详细了解该探矿权矿产资源的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
六 公告时间:2018年4月 9日至2018年5月 7日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5月3日至2018年5月 7日
报名地点:山西省政务中心B座1013房间
联系人:高文政 电话:0351-7731652
山西省国土资源交易和建设用地事务中心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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