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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16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 2023-05-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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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三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煤层气建设用地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背景

过近三十年的不断探索,煤层气产业在勘探开发技术、场规模等方面快速发展,尤其是山西将煤层气产业列旅行新兴产业,大力实施增储上产三年行动,强力推进煤层气产业发展,自2020年以来煤层气开发规模和产量快速增长。2021年,全省煤层气地面产量达到61.3亿方,占全国的68.8%,产量连续20多年全国第一

二、存在问题

1煤层气项目开发建设用地获批问题

根据山西省煤层气勘查开采管理办法》第37条,勘探结束转入生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目前受国土空间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有限,煤层气开发项目建设用地指标无法获批。

2煤层气临时用地期限短的问题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 自 规〔2021〕2号) 明确“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使用的临时用地,期限不超过”。煤层气井从建设,到投产、稳产、递减的全生命周期为10-15年,四年临时用地难以满足企业需求。

三、具体建议

1、保障煤层气建设用地

严格实《山西省产业用地支持政策 23 条》关于“非规天然气产能建设项目用地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应保”的规定,省自然资源厅统筹调配用地指标,保障煤层建设用地。

2、延长煤层气建设项目临时用地期限及试点探索用

地政策

是参考浙江省做法,延长临时用林、用地有效期限,与矿权证期限或项目建设周期一致。二是将非常规天然气开采项目纳《矿业用地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执“矿业地可以在10年内以临时用地的方式使用”的规三是建立试点探索用地政策,即以政府为主体征收项目,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方式供应给抽采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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