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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太忻经济区铝产业和半导体产业配置铝土矿资源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资源高效利用
近年来,我省加快产业转型步伐,着力构建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积极培育壮大战略新兴产业,以产业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您对我省铝产业发展的关切、思考及建议,对今后我省铝土矿及其共伴生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国家电投集团山西铝业有限公司以及中科晶电集团等相关企业形成的铝土矿(镓矿)-氧化铝母液-金属镓-砷化镓半导体产业链条,正是我们提倡和鼓励的方向。
二、关于优先配置资源的问题
您提出的铝土矿资源配置严重不足的意见符合实际情况。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厅已启动一批拟出让铝土矿项目核查,其中忻州市境内有4宗,目前核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待核查完成后,对符合条件的铝土矿资源,我厅将组织竞争出让。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协议出让仅限于两种情形:一是稀土、放射性矿产勘查开采项目或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二是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考虑,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的同类矿产(《矿产资源分类细目》的类别,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
其它情形的矿产资源配置,均须按照规定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竞争出让。
三、下一步建议
(一)近期,自然资源部发布《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鼓励矿业权人就矿找矿、深度挖掘现有矿区资源潜力。国家电投等大集团也可以通过优化内部矿产资源管理和上下游项目对接,提升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尤其是共伴生矿产水平。
(二)2022年底,我厅印发了《关于优化非煤矿产资源管理促进非煤矿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晋自然资发〔2022〕43号),倡导市县政府依法有序开展区域资源整合,关小改中建大、建设园区,加快形成“大集团为引领、大中型矿山为主体”的矿产资源开发格局,助力全省矿业补链、强链、延链和产业发展转型。
(三)我省正在积极开展煤矿企业利用原有生产系统综合勘查开采“煤下铝”试点,国家电投集团山西铝业有限公司可利用自身技术优势,积极与煤炭企业合作开发“煤下铝”,扩大铝土矿资源获取途径。
(四)我厅将按照矿产资源规划,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铝土矿资源出让。待我厅组织公开出让时,欢迎国家电投集团等大集团积极参与。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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