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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相关评审单位组织对《山西省上党区山西长治县雄山煤炭有限公司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2个方案进行了评审。依据“晋自然资发〔2021〕1号”有关规定,现将拟通过的2个方案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8日)。对公示内容和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提出书面意见。提出异议者,需以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0351—3912369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望景路3号
附件:公示方案名单、文本及评审意见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5月29日
附件:
公示方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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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方案名称 |
专家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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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西省上党区山西长治县雄山煤炭有限公司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予以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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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西省平陆县山西平陆大金禾金门煤业有限公司煤炭、铝土矿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予以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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