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耕地开发周转基金清算工作的通知》(晋财资环〔2022〕44号)及《山西省耕地开发周转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晋国土资发〔2015〕144号)要求,我厅于2022年6月7日起,对省级耕地开发周转基金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为确保资金安全,基金不再投入新的项目,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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