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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晋财综〔2018〕25号)、《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的通知》(晋国土资函[2018]617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修订<山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2]515号)和《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中国矿评协2017年第3号公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兴县苏家吉铝矿铝土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已经在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公示完毕(自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29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现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兴县苏家吉铝矿铝土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予以公开。评估结果自公开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提示:本评估结果仅作为确定矿业权出让收益的依据和参考,与该矿业权是否出让之决策无关。
附件:摘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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