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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相关资质单位组织对山西长治三元晋永泰煤业有限公司、山西通洲集团安神煤业有限公司、山西乡宁焦煤集团元甲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省灵石县山西保利铁新煤业有限公司等3座矿山“矿山开发治理”方案进行了评审。依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规〔2016〕21号)和我厅(晋自然资发〔2021〕1号)有关规定,现将拟通过的4个方案及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8月19日。对公示项目和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提出。提出异议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度第五十五批矿山“矿山开发治理”方案评审结果公示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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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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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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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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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治三元晋永泰煤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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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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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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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通洲集团安神煤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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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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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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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乡宁焦煤集团元甲煤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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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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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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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灵石县山西保利铁新煤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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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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