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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交流会在山西太原召开
时间:2024-11-14 20:17   来源: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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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全国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交流会在山西太原召开。自然资源部、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从事权益管理的相关负责人汇聚山西,以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为重点,通过经验交流、实地考察、互学互鉴,更好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和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要求,推动工业用地供应提质增效,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土地要素保障。



自然资源部总工程师田文彪出席会议并讲话。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司司长王薇、副司长田彦军出席会议。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郝献民出席会议并致辞。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省自然资源总督察姚青林出席会议并作交流发言。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晓华出席会议并参加分组讨论。



田文彪在讲话中指出,经过近几年实践和探索,全国各地“标准地”改革工作已形成经验做法,为进一步深化“标准地”改革奠定基础,在全国推广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改革已具备条件。

郝献民在讲话中指出,2020年1月,山西省全面启动“标准地”改革工作,系统推出“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组合拳,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等9个部门联合成立厅际联席会议,先后印发20余份政策文件,确保改革举措在全省落地开花。截至2023年底,山西省71个工业类开发区7项区域评价已全部完成,推动了工业项目快速落地,提升了集约节约用地水平和土地要素保障能力。

根据会议安排,山西、河北、江苏、云南四省自然资源厅,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分享优化工业用地配置的经验做法、创新模式、工作成效。

姚青林在交流发言中指出,“标准地”改革至今,山西省共出让“标准地”1796宗,面积13.27万亩。山西省工业类开发区全部实现了以标准地形式出让工业用地,改革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位列全国第一方阵。推进“标准地”改革过程中,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注重制度和实践创新,引导在“标准地”上建设标准化厂房,项目主体可通过长期租赁或定期回购两种方式实现企业“拎包入住”、即刻投产。把“标准地”出让与“弹性出让”紧密挂钩,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应“标准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将“标准地”改革融入“地证同交”服务模式,交付用地同步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会议期间,围绕“标准地”出让,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与部有关司局同志分组进行座谈交流,并赴太原中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就围绕投产达效、施工建设、净地储备3种“标准地”使用状态进行了实地调研学习。

自然资源部、全国31个省(区、市)、5个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从事权益管理的相关负责人共计80余人参加会议。山西省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部分开发区相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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