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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力推进“标准地”改革和清理“批而未用”土地专项督察工作
时间:2022-06-14 18:31   来源: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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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省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召开全省推进“标准地”改革和清理“批而未用”土地专项督察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这是我省成立自然资源督察机构以来的第一次工作启动会。会议强调,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地”改革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确任务、加强督导,确保专项督察工作取得实效。



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省自然资源总督察姚青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自然资源副总督察邵社教传达省委编委会《关于调整省级自然资源督察体制的通知》和《山西省自然资源督察通知书》,并对本次督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晓华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一要充分认识建立省级自然资源督察制度的重要意义。省委省政府基于我省自然资源领域安全、面临的耕地保护压力、生态安全和土地、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四个方面的考虑,批准建立省级自然资源督察制度。省自然资源总督察代表省委省政府行使自然资源督察职责,总督察办代表总督察行使督察职责。二要深刻理解开展推进“标准地”改革和清理“批而未用”土地专项督察重要意义。“标准地”是我省“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决策部署中最难落实的工作,清理“批而未用”土地是我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将这两项工作列为重点内容,就是要找准问题症结,破解突出矛盾,全力推动“标准地”改革深化扩围,加大消化和盘活存量土地力度,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能。三要明确目标任务,扎实有效开展。总督察办要把握好“摸底数、抓监管、建制度、聚共识”十二字原则,落实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组织清查和整改的工作责任,不取代、不改变市县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省厅机关要发挥决策支持作用,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切实把专项督察抓出成效。四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相关市县政府要统筹协调涉及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督察工作,认真落实自查和核实举证责任,按要求准确、完整、及时提供督察所需资料,确保督察工作高效开展;对督察发现问题,能够马上整改的,要抓住时机立行立改。总督察办要严格遵守督察工作纪律,督察时要轻车简从,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存在重大恶劣问题和组织整改不力地区,将实施限期整改、公开通报、约谈问责等措施。

厅相关处室局有关负责人在省厅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各自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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