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1月1日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统一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并全面实施征管划转工作。为确保我市(区、县)两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业务的顺利交接,受市税务局邀请,我局财务科卢晓强、权益利用科徐鹏飞两位同志于11月23日下午赴市税务局与市(区、县)两级税务部门60余位同志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了业务交流。两位同志分别就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两项业务从发展沿革、政策界限、业务流程、重点难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通过这次交流,为两部门顺利交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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