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6日上午,侯马市自然资源局确权登记股与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如约来到曲沃县自然资源局,双方就侯马市新田路30号家属区等原“曲沃飞地”在侯马市不动产登记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对接。
依据临自然资函〔2022〕305号《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曲沃县自然资源局“曲沃飞地”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批复》内容,同意“曲沃飞地”上的不动产登记由侯马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由于“飞地”原登记证书为曲沃县颁发,且权属来源等档案资料均保存在曲沃县。在侯马市办理登记的过程中,除申请人提供原产权证书外,还需调取原不动产权属登记档案资料,经侯马市自然资源局进行权籍调查建档后,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
侯马自然资源局和曲沃县自然资源局的工作人员本着“民生优先、分类处置、尊重历史、特事特办”的原则就“曲沃飞地”的档案资料复印件的调取、无档案证明的出具等等细节问题进行了详细沟通,达成了一致意见,权利人近日即可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下一步侯马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保持与曲沃县自然资源局和“曲沃飞地”登记申请人的联系沟通,持续高效完成“曲沃飞地”在侯马市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及时解决事关民生的难点问题,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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