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沁水县、陵川县、平鲁区、河津市被自然资源部授予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荣誉称号。3月1日,省自然资源厅隆重举行授牌仪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省自然资源总督察姚青林,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自然资源副总督察邵社教,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晓华为4个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授牌。
姚青林在授牌仪式上作热情洋溢的讲话,代表厅党组对获得荣誉称号的4个县(市、区)表示衷心祝贺,同时就我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提出新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上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理解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重大战略意义。二要鼓励示范创建、推动资源节约。要通过示范创建,问计于基层,进一步丰富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制度体系,推动全过程、全领域节约集约,支撑高质量发展。三要聚焦节约集约、做好后续工作。要充分发挥好地方政府的作用和功能,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做好示范县(市)创建各项后续工作,再接再厉、不断提高,敢于创新、用足政策,总结经验、做好推广,为推动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厅相关处室局、厅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晋城市沁水县、陵川县,朔州市平鲁区和运城市河津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其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人参加授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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