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薛建英 实习生 郭添瑜)3月10日,省自然资源厅消息,该厅近日下发通知,决定组建“省级非煤矿山行业管理专家库”。
专家库成员为采矿工程、地质工程、矿山机电、安全工程、通风工程、岩土工程、工业总图、给排水、矿物加工工程、水利工程、技术经济、计算机(智能化)、环境工程、测绘工程、地理信息、综合管理等专业以及非煤矿山行业领域涉及的专家学者组成。
入选专家库的成员需满足:熟悉并能遵守国家和省非煤矿山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要求;熟悉本行业领域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熟悉本行业领域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生产技术,有较强的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相应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或非煤矿山行业行政管理工作经验,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较深造诣,并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有10年以上从事非煤矿山行业管理相关工作的经历或者担任专业领域管理工作领导职务,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等多个条件。
专家库成员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山西省省级非煤矿山行业管理专家推荐表》,提交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经由推荐单位审核后提交。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审定、印发专家库成员名单。
《通知》还明确,专家任期3年。任期届满后,按照有关程序重新核报新一届专家库成员名单;可根据工作实际,每年度对专家库进行增补和移出。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专家予以表彰或奖励,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职业道德的专家予以解聘。全省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和相关单位的非煤矿山行业管理相关工作需要聘用专家的,应优先从专家库中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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