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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利企不止步
——山西推进“房证同交”“地证同交”改革纪略
时间: 2023-01-21 18:23   来源: 中国自然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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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郭锋 张舰

近年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围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探索推进“房证同交”“地证同交”改革,通过建立健全“清零行动”长效机制,让用地企业在拿地的同时拿到不动产权证书,让购房者在领取新房钥匙的同时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实现用权、住权与产权同步,优化了营商环境,有效保障了企业和群众的财产权益。

截至2023年1月18日,山西省已有41个县(市、区)开展了“房证同交”改革,涉及16476套房屋;67个县(市、区)开展了“地证同交”工作,涉及515个用地项目。全省2022年度各设区市至少有一个新建商品房项目实现“房证同交”,发出“地证同交”首证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从“0”到“1”

时间回到2019年年初。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确定朔州市为全省先行开展新建商品房“房证同交”改革试点。

接到试点任务后,朔州市委市政府依托“智慧不动产”平台,率先开创新建商品房从预售到拿证全程“零见面、零申请、零要件、零跑腿”模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同年11月,朔州新建商品房“房证同交”首证颁发,标志着全省“房证同交”改革实现了从“0”到“1”的突破,成为全国首批推动“房证同交”改革的省份之一。

“一手拿钥匙,一手拿房本”是很多购房者期望的惠民政策,也是购房者“看得见”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在实现“0”的突破后,山西很快将这份满意度和幸福感推向全省。

2022年1月,山西省政府办公厅以“一号文件”印发《关于全面推广“房证同交”“地证同交”改革意见》,全面启动全省“房证同交”“地证同交”改革。

山西省要求各地准确把握“房证同交”“地证同交”实施范围,并明确“房证同交”适用于房屋交付时已经完成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规划验收,缴清相关税费,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全省范围内符合上述条件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均可申请“房证同交”。“地证同交”适用于土地交付时已完成权籍调查,缴清相关税费,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的供地项目,以“标准地”方式出让的,应全面推行。用地单位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登记申请,在土地交付的同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向用地单位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按照“两步走”的要求,到2022年年底,各设区市至少有一个新建商品房项目实现“房证同交”,发出“地证同交”首证。到2025年年底,各县(市、区)至少有一个新建商品房项目实现“房证同交”,全省新供地项目全部实现“地证同交”,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2022年1月27日,山西厅和太原万科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万科)签订“房证同交”“地证同交”改革服务模式《合作备忘录》,明确从即日起,太原万科在山西省内新获取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力争全面实施“房证同交”“地证同交”。此次《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是山西厅和太原万科推动形成良好房地产市场导向的实际行动,开启了山西省“房证同交”“地证同交”改革新篇章。

释放改革红利

“房证同交”“地证同交”改革全面铺开,三晋大地探索百花齐放。

晋城市以“地证同交”改革为契机,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释放改革红利惠及农村集体,助力乡村振兴。截至目前,晋城市所属县(市、区)均已发出“房证同交”“地证同交”首证。“赶上了国家交地就拿证的好政策,有了证,我就可以到银行申请贷款、周转资金,真是太给力了!”权利人冯斌在晋城市高平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窗口拿到全省第一本“地证同交”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书后高兴地说。

运城市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助力“房证同交”“地证同交”改革。针对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难点、堵点问题,该市厘清不动产登记前置环节,强化信息共享,优化再造业务办理流程,持续深化“房证同交”改革,全面实现了交房和交证“零等待”。目前,运城市所属县(市、区)均已发出“地证同交”首证,多数已发出“房证同交”首证,“房证同交”“地证同交”改革基本步入常态化。

长治市将“房证同交”“地证同交”改革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将“标准地”改革和“地证同交”改革同步推进,通过内部联动、信息共享、提前介入、并联办理等方式,向企业交付土地的同时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交地与交证“双同步”“零时差”。

2022年7月,长治市晋长隆机械有限公司在长治市上党区通过挂牌方式竞得一宗以“标准地”方式出让的工业用地。该公司负责人表示:“交地即拿证、交地即可开工建设,不仅提高了审批效率,还大幅减轻了企业负担,为项目落地建设提供了保障。”

太原市抢抓改革机遇,聚焦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专注保民生、保产业运转,以山西厅与太原万科签署备忘录为契机,主动对接太原万科,积极探索“政企共建、协调联动”改革服务模式,推动万科中央公园项目,打造样板工程,形成了良好的市场导向和改革氛围,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原先购买商品房要在交房拿钥匙后很长时间才能拿到房产证,没想到现在拿到房屋钥匙的同时,就能拿到不动产权证书,政府的这一举措暖心又贴心,我们由衷点赞。”在吕梁市离石区东方茗珠小区的交房现场,业主李女士激动地说。吕梁市以东方茗珠小区和东城壹号南苑项目作为“房证同交”“地证同交”改革试点,探索不动产登记新模式。

山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房证同交”“地证同交”改革的第一步目标已经圆满完成,为改革常态化、长效化奠定了坚实基础,有效巩固了“清零行动”成果,标志着全省不动产登记步入新阶段、新征程。

下一步,山西厅将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继续推进“房证同交”“地证同交”改革,聚焦市场主体倍增和惠民便民持续发力,倾情倾力帮扶企业,用心用情服务群众,为全省经济复苏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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