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秦昕)12月5日,记者从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获悉,该局联合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为省直42个厅局单位进行了省直单位政策性住房首次登记清零培训,现场为省直单位职工解答办理房产证时遇到的疑惑,对太原市范围内出售经济适用房、公房等房屋进行了政策解读。
为了切实解决省直单位公房办理房本的难题,太原市出台《关于“清零行动”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指出,对于纳入处遗范围的公房,以单位成本价出售的房改房和以经济适用房价出售的项目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不再办理公房出售评审手续,依据现状单位和购房职工重新签订售房合同,直接到税务部门完税后,再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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