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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有关事宜公告

' 时间:2024-04-16 11:09   来源: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自然资源部令第8、《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办理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办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的规定,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完成了一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工作。现将审批通过的单位予以公告(名单见附件)。

请获准资质的单位于2024416日到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领证事宜,请领取人携带申请材料并逐页加盖公章及齐缝章(首次提交资料与补正资料分册装订)、光盘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盖公章(委托书一个事项两份)附法人和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领证。申请单位持有的原同类别,且仍在有效期内的旧资质证书自动作废,需在领取新证书时,将旧证书原件一并交回。联系电话0351—7731456。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领取资质证书10日内,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https://dkjgfw.mnr.gov.cn)建立账户并填报、公示信息,接受主管部门监督联系人:李珍联系电话:19335100160。

附件:获准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的单位名单.doc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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