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面推动审批服务提质增效,我厅对《行政审批服务指南(2017版)》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修订必要性
《指南》不仅是企业群众办事的指针和依据,而且是我厅行政审批的操作手册和对社会服务的郑重承诺,同时还是有关部门对我厅行政审批监督检查的衡量标准,因此,要求指南依据法定、要素完整、内容详实、程序合规、流程可行、时限明确。目前我厅的《指南》是2017年制定的,而三年来政策变化比较大,国务院明确要求取消了兜底性条款,部废止了一批文件,尤其是自然资规[2019]7号对矿产资源的管理作了十个方面的重大调整,原《指南》已不能适用,亟需进行修订。
二、修订原则
(一)依法有据。全面梳理了现行的有效文件,对照文件的要求,确保无论取消事项、取消的证明材料,还是办理的事项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会签环节,均有出处依据。
(二)“四级四同”。根据国家的审批目录,全面梳理审批事项,实现了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在国家、省、市、县四级统一。同时,结合当前我厅行政审批的需要,将国家的审批目录中没有但我厅实际在办的事项列入了办理范围,如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丢失补证和划定矿区范围预留期延续等事项。
(三)落实“五减”。根据省政府行政审批“五减”的要求,落实“五减”要求,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环节、精简办事材料、缩短办理时限、提升审批效率。
(四)推进“两化”。一是加快推进政务一体化在线平台建设,实现“一网通办”,在办理流理中,除实体窗口受理外,增加了网络受理。二是规范行政审批业务标准化办理,在名称事项、资料要件、办理标准等统一标准的基础上,形成了《制式文书汇编》。
三、修订成果
《指南(2020版)》包含《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制式文书汇编》、《“五减”清单》三册,其中《行政审批服务指南》覆盖了行政审批标准化流程图、行政审批网上办理流程图、申请条件、申报资料、受理时间和地点、办理时限、特别提示、公告通知、办理程序、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法律依据等十一个方面。
(一)事项压减
对有文件明确规定不再行政审批的9个事项(情形)予以取消,1个事项缩减了范围。依法依规地减少了10个行政审批事项。
(二)时限压减
对于不常办和从未办的11种业务,由10个工作日压减为5个工作日,对于资质类变更地址、法人、技术负责人和采矿权解除抵押等6个简单的业务,拟由厅长授权,审批处直接办理,因此,时间压缩为1个工作日,共计压缩时限104个工作日。
(三)环节压减
6个简单的业务授权审批处办,不再经过分管厅长的签批环节,3个业务不再经过处室会签,油气审批权下放后,7个业务不再经厅务会研究和厅长签发,共计取消17个环节。
(四)材料压减
对照“证照分离”的规定,23个证明类材料予以取消。根据国办22号文的规定,取消了所有兜底性条款,根据部15号文和7号文的规定以及审查实际需要,油气类和非油气共取81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