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省油气资源矿业权管理工作。参与起草油气资源勘查、开采管理相关的法规、规章,拟订相关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省油气资源勘查、开发规划。组织实施全省油气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管理政府出资的公益性、基础性油气资源调查、勘查项目。负责全省油气资源矿业权市场管理,负责油气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和审批登记管理。组织或参与涉及油气资源的矿业权纠纷调处。管理油气矿产督察员,协助自然资源部开展油气开采督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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